第一条 入党培训
根据《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》、《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有关精神,为坚持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党校集中培训制度,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,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培训目的
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以及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为指导,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;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,帮助学员理解党的性质、宗旨、纲领、任务以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,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,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;通过认真学习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,帮助学员认真新时期共产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,坚定走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。
第三条 组织领导
一、党校是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阵地。院党委对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有指导、协调、检查、督促的责任。
二、党委办公室是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有指导、协调和组织的责任。
三、党校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组织者,必须发扬奉献精神,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,精心组织,认真安排每一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。
第四条 学员条件
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,应是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,并经过党组织一定时间的培养、教育、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第五条 教学工作
一、教学计划
院党委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每期培训班由院党校统一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,明确学习的内容、时间、形式、要求等。
二、教学内容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主要教材是《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》和有关学习资料。
三、教学方法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求做到形式多样,生动活泼。可通过专题辅导、网上自学、社会调研、写心得体会、观看录像、基础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,提高教学质量,注重学习效果。
四、教师队伍
根据院党校办学的实际情况,教员以兼职为主。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党校所聘任的教员,必须热爱党校教学工作和熟悉教学规律,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,有较高的政策水平,同时具有较好的演讲口才。
第六条 其他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费由医院承担,包括:教材费、教师授课费等。
二、正确处理好学员的工学矛盾,培训工作利用业余时间进行。